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22年5月11日,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關于印發溫州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溫州市生態環境局,溫環發[2022]9號,2022年3月16日)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自主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企業生產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內容、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選址于浙江省溫州樂清市經濟開發區緯三路192弄31 號,用地性質為工業用地。2020年4月,建設單位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樂清市力帆電氣有限公司年產33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噸銅配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并于同年 8 月完成了項目的環評備案(溫環樂改備(2020)2941 號),尚未進行驗收。根據原環評顯示:項目總投資 50 萬元,主要從事真空滅弧室配件和銅配件的制造和代加工,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原項目項目沖制車間租賃于浙江省溫州市樂清市翁垟街道工業區(浙江中發裝璜有限公司一層廠房(共一層)),原項目機加工車間租賃于樂清市利大電纜有限公司三層廠房(共三層),總租賃面積為1350m2,員工數38人,單班8小時,生產 300 天,廠區不設食宿。 自2021年3月起,企業為了自身發展需要,將企業名稱由樂清市力帆電氣有限公司變更為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并將生產車間整體搬遷至浙江省溫州樂清市經濟開發區緯三路192弄31號,租賃建筑面積4800m2。遷建后項目產能不變,仍為年產33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噸銅配件。遷建后,原項目生產廠址停止生產。 因此企業于2021年4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于2021年5月12日通過了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備案(文號:溫環樂開備[2021]35號),項目建設完成后可達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的生產能力。2021年5月開工建設,2021年6月竣工同步投入試生產,員工40人,廠內不設食宿,實行白天單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00天,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具體建設內容和過程詳見驗收監測報告。目前,排污登記表已填報,主體工程工況穩定且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具備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投資情況 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6萬元,占比1.6%。 (三)驗收范圍 本項目驗收范圍為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建設項目配套環保治理設施及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實際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樂清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不產生廢氣。 (三)噪聲 主要來自設備運行。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減振等方式進行降噪,合理布置車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邊角料、廢原料桶、廢乳化液;生活垃圾委托環衛清運;邊角料收集后外售處理;廢原料桶、廢乳化液委托浙江順通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排放達標情況 根據溫環發〔2022〕9號 溫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溫州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試行)的通知,本次生活水不做監測。 (二)噪聲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于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廠界南側(1號點)、東側(2號點)和北側(3號點)共設置3個噪聲測點(廠界西側與正立包裝相連,無法布點監測)。一天晝間監測中,所有測點噪聲排放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晝間3類標準限值要求。 (三)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一般固體廢物及危險固廢已經妥善處置。 (四)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化學需氧量、氨氮實際排放總量小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核定量。 五、驗收結論 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年產 33 萬套真空滅弧室配件、250 噸銅配件建設項目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已配套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監測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環境保護設施的防治環境污染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六、后續要求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增強環保意識,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和落實環保工作措施,記錄并妥善保存環境管理臺賬,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減少碳排放,預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廠區整潔有序,提升綠化水平。 (三)加強運行監測,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強化高噪聲設備的隔聲減振設施及管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穩定達標。 (五)規范設置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的環保標志,在相應的位置懸掛環保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 ? 七、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 ? ? ? ? ? 浙江銘星電氣有限公司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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