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原永嘉縣弘豐服裝輔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下載文件:登豐.pdf
?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原永嘉縣弘豐服裝輔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22年3月28日,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永嘉縣弘豐服裝輔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9號)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自主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企業生產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內容、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為永嘉縣弘豐服裝輔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經永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意變更,更名為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日用塑料制品生產、銷售的企業,租用浙江三上機械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橋下鎮六岙村的現有廠房,租賃建筑面積為1700m2。2021年6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永嘉縣弘豐服裝輔料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9月27日通過了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查(溫環永建[2021]280號)。本項目于2021年10月初開工,當月底建成并試運行,員工15人,廠內不設食宿,實行白天單班8小時工作制,年工作300天,年產150噸亞克力鉆、100噸ABS塑料制品、100噸GPPS塑料制品。具體建設內容和過程詳見驗收監測報告。主體工程工況穩定且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具備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投資情況 總投資1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占比5%。 (三)驗收范圍 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實際年產150噸亞克力鉆、90噸ABS塑料制品、90噸GPPS塑料制品,注塑機為18臺,其余無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注塑冷卻水。注塑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本項目生活污水經廠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甌江。 (二)廢氣 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后引至樓頂30米高空排放。 粉碎粉塵加強通風,及時清理車間地面;攪拌機產生的少量粉塵,加強車間通風換氣。 (三)噪聲 主要來自設備運行。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減振等方式進行降噪,合理布置車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廢塑料和廢一般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廢一般材料外售綜合利用;廢塑料經粉碎后回用于生產。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類、懸浮物、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和pH范圍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二)廢氣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注塑廢氣集氣后排氣筒監測結果中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低于《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 中表5特別排放限值;在現場監測時,廠房入口布置了1個監測點位,兩天六次監測結果中,非甲烷總烴濃度低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 A.1 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 (三)噪聲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西側、北側和南側廠界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其他側廠界緊鄰其它企業,無法布點測量。 (四)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一般固體廢物已經妥善處置。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VOCs的實際排放總量小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驗收結論 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已配套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監測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環境保護設施的防治環境污染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六、后續要求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增強環保意識,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和落實環保工作措施,記錄并妥善保存環境管理臺賬,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減少碳排放,預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廠區整潔有序,提升綠化水平。 (三)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關于物料儲存、物料轉移和輸送、工藝過程、敞開液面的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不斷完善、提升無組織排放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減少VOCs廢氣排放量。不得敞開作業、開窗作業,盡可能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料。 (四)合理配置并經常檢查集氣罩,使之處于正確的位置,調整控制風速,足以將廢氣吸入罩內,確保最大限度地收集廢氣,減少無組織排放。 ? 七、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 ? ? ? ? 永嘉登豐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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