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年產113萬副板材眼鏡和32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22年1月9日,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年產113萬副板材眼鏡和32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自主驗收,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眼鏡制造與銷售的企業,企業租賃溫州市中民眼鏡有限公司現有廠房位于至溫州市甌海區婁橋街道景嶼路689號,總租賃建筑面積17836.15m2,設計年產113萬副板材眼鏡和32萬副金屬眼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21年10月委托浙江睿城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年產113萬副板材眼鏡和32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11月19日通過了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查(溫環甌建[2021]231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6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6萬元,占總投資額的0.9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年產113萬副板材眼鏡和32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配套的環保治理設施及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調查確認,項目實際建設情況中割片、砂帶打磨在密閉的車間內,粉塵經布袋收集后,尾氣以車間無組織排放,其余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噴淋廢水、清洗廢水、拋光除塵廢水和研磨廢水。拋光除塵水循環使用,定期打撈除塵渣,不外排。項目生產廢水經芬頓混凝沉淀處理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排放,本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匯同生活污水經廠區現有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排放納入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噴漆廢氣經水噴淋+過濾棉+UV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設備處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拋光粉塵收集后經水膜除塵器處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煙經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至20米高空排放;焊接廢氣加強車間通風換氣;釘膠、蓋膠廢氣加強車間通風換氣;割片、砂帶打磨在密閉車間,粉塵經布袋收集后,尾氣車間無組織排放;移印、絲印廢氣加強車間通風換氣;惡臭廢氣加強通風換氣。 (三)噪聲 項目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廢氣處理設備等機械設備。采取生產車間合理布局,加強設備維護和設置實體墻阻隔,合理安排生產時間等措施減弱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邊角料及殘次品、除塵灰、除塵渣、滾筒廢料、廢砂帶、廢過濾棉、廢UV燈管、污泥、廢皂化液、廢機油、漆渣、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和廢包裝桶。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邊角料及殘次品、除塵灰、除塵渣、滾筒廢料和廢砂帶經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油漆桶、廢樹脂包裝桶、漆渣、廢活性炭和過濾棉暫存于企業,后委托浙江中環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甌海區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運中心處置;廢UV燈管暫存于企業,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的pH值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和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均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濃度限值。生產廢水排放口排放的pH范圍、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LAS、總鋅、總銅和石油類排放濃度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均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濃度限值。鎳、鉻排放濃度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第一類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在現場監測時,無組織廢氣,根據實際情況在廠界上下風向布置了4個監測點位,兩天六次監測結果中,總懸浮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濃度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限值;廠區出入口處布置了2個監測點位,兩天六次監測結果中,非甲烷總烴濃度低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 A.1 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拋光工序凈化后監測結果中的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噴漆、晾干廢氣凈化后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苯系物、非甲烷總烴、乙酸酯類均低于《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2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食堂油煙凈化后排氣筒排放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濃度低于《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GB18483-2001)的中型規模標準,數控加工廢氣(板材加工)集氣后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二級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于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廠界東南側、東北側和西北側共設置3個噪聲測點(企業西南側與眼鏡廠相連,無法正常布點監測)。兩天晝間監測中,西北側測點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東南側和東北側測點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4類標準限值要求。 4、固廢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邊角料及殘次品、除塵灰、除塵渣、滾筒廢料、廢砂帶、廢過濾棉、廢活性炭、廢UV燈管、污泥、廢皂化液、廢機油、漆渣和廢包裝桶。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邊角料及殘次品、除塵灰、除塵渣、滾筒廢料和廢砂帶經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油漆桶、廢樹脂包裝桶、漆渣、廢活性炭和過濾棉暫存于企業,后委托浙江中環檢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甌海區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轉運中心處置;廢UV燈管暫存于企業,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總量控制結論 根據企業提供的數據,廢水年排放量化學需氧量、氨氮總量,廢氣年排放VOCs總量均符合環評提出的控制指標要求。 五、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核查,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年產113萬副板材眼鏡和32萬副金屬眼鏡建設項目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該項目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六、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及時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根據《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環發〔2013〕54號)、《關于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的要求》(浙環發〔2017〕29號)、《關于印發工業涂裝等企業污染整治提升技術指南的通知》(溫環發〔2018〕100號)和《關于印發工業涂裝等3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控制技術指導意見的通知》(溫環發〔2019〕14號),完善廢氣收集系統,提高廢氣收集率,減少無組織排放;進一步完善設備標識和操作規程,并做好廢氣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工作及臺賬記錄,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確保穩定達標排放。加強割片、砂帶打磨廢氣的管理工作,減少廢氣無組織排放。 3、完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相關標識和操作規程,并做好各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工作及臺賬記錄,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確保達標排放,建議相關廢氣排氣筒達到規定高度。做好污染物排放的定期自行監測工作,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4、進一步加強各種固體廢物的管理,規范危廢暫存場所,每年及時續簽危廢處置協議,及時處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臺帳和相應制度。 ?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表。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浙江紅潤光學有限公司???????????? ?????????????????2022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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