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技改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下載文件:三騰.pdf
?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500萬條編織袋
技改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25日,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500萬條編織袋技改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9號)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企業生產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內容、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編織袋生產和銷售的企業,位于平陽縣蕭江鎮千畝工業園區A-1棟東單元,總用地面積為1079.43m2,總建筑面積為6610.08m2,設計年產9500萬條編織袋。公司于2017年7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年產8000萬條編織袋生產線建設項目》,于2017年9月4日通過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審批(文件號:平環建[2017]128號);于2019年11月委托重慶大潤環境科學研究有限公司編制《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1000萬條編織袋改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9年11月26日通過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文件號:溫環平建[2019]197號),于2020年8月29日邀請專家進行兩個項目的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自行驗收。企業擬在原廠區擴大生產產能,在不增加新職工人數的前提下,決定在原有生產車間內改進生產工藝,調整部分生產設備和原輔材料,于2020年9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500萬條編織袋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0年11月16日通過溫州市生態環境局審批(文件號:溫環平建[2020]193號)。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收集的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時,應配置VOCs處理設施,本項目覆膜工序非甲烷總烴初始排放速率小于2kg/h,可不配置VOCs處理設施,企業于2021年5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500萬條編織袋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環評補充說明》,擬由原環評中覆膜廢氣經集氣管收集經“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引至樓頂30m高的1#排氣筒高空排放變更為覆膜廢氣集氣后通過樓頂30m的2#排氣筒排放。本項目于2020年10月開工建設,2021年5月竣工同時投入運用,員工90人,廠區內不設食宿,實行兩班16小時生產制(6:00~22:00),年工作日為330天;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彩印機配備數量不足,吹膜、噴碼工序未上,已建部分主體工程工況穩定,配套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基本符合階段性竣工驗收監測條件。 (二)投資情況 總投資1500萬元,其中實際環保投資56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3.73%。 (三)驗收范圍 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新增年產500萬條編織袋技改項目已建成部分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本次是階段性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比較,主要生產設備--彩印機配備數量不足,吹膜、噴碼工序未上(故無攪拌粉塵、吹膜廢氣、噴碼廢氣產生),其他實際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員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入平陽縣蕭江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主要產生的廢氣為印刷廢氣、烘干廢氣、調配廢氣、擦拭廢氣和覆膜廢氣,無攪拌粉塵、噴碼廢氣、吹膜廢氣產生。 覆膜工序產生的覆膜廢氣經收集后引至30米高排氣筒排放; 調配、印刷、烘干、擦拭工序產生的廢氣經收集后通過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處理后引至30米高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的設備運行產生噪聲。選用低噪聲、低振動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消聲、隔聲、隔振、減振等方式進行降噪,合理布置車間,妥當安排生產時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主要產生固廢為邊角料、廢包裝桶、廢抹布、廢活性炭、廢催化劑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邊角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包裝桶、廢抹布、廢催化劑和廢活性炭公司內暫存,委托平陽海晟華睿環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協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排放達標情況 6月17日、18日驗收監測期間,生活廢水排放口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濃度和pH值范圍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濃度均低于《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其他工業間接排放限值。 (二)廢氣排放達標情況 9月9日、10日驗收監測期間,覆膜工序集氣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 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的排放速率小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二級排放限值;印刷工序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監測結果表明,甲苯的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和非甲烷總烴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二級排放限值,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 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乙酸乙酯的排放濃度達到《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 2.1-2007)表1工作場所空氣中化學物質的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PC-TWA,排放速率小于《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 3840-1991)推薦的計算方法的計算結果。 9月9日、10日無組織廢氣監測時,根據實際情況在廠房外布置3個監測點位(車間南側門口E點、車間東側門口F點、車間北側窗戶口G點),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表明,非甲烷總烴濃度小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 (三)噪聲排放達標情況 6月17日、18日驗收監測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于廠界北側、南側、東側設置3個廠界噪聲測點。兩天晝間上下午噪聲監測結果表明,東側、北側測點晝間噪聲因受背景噪聲影響且背景噪聲無法消除,結果無法評價,南側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達標。 (四)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本項目產生的邊角料、廢包裝桶、廢抹布、廢活性炭、廢催化劑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邊角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包裝桶、廢抹布、廢催化劑和廢活性炭公司內暫存,委托平陽海晟華睿環保有限公司收集并協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化學需氧量、氨氮、VOCs的實際排放總量均小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驗收結論 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項目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監測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環境保護設施的防治環境污染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根據《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溫政辦【2018】99號《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七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善印刷生產線廢氣收集系統,合理設置封閉集氣措施,提高廢氣收集率,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加強無組織廢氣污染物的監控;使用的油墨應符合相關要求,降低有機廢氣排放總量。。 (三)按照《大氣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 2000-2010)、《水污染治理工程技術導則》(HJ 2015-2012)及有關工藝技術規范或污染源控制技術規范,進一步優化污染治理工藝及參數,建立健全環保設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培訓崗位工人,規范操作;安排專人負責運行和維護,建立技術檔案和運行維護臺賬,使其處于最佳運行狀態。核實活性炭用量、質量,確保活性炭填充量和質量滿足工藝有機廢氣處理量要求,達到《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6-2013)的相關要求,并及時更換。各污染治理系統應當安裝獨立電表,廢水排放口應當安裝水量計量裝置,便于環保監控。加強運行檢測,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等開展自行監測,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強化高噪聲設備的隔聲減振設施及管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穩定達標。 (五)規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監測采樣口、環保設施及管道、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的環保標志,在相應的位置懸掛環保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規范建設危廢貯存間。 (六)建設項目完全建成時,應當重新對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進行驗收。 七、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 ? ? ? 浙江三騰塑業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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