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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下載文件:新歐.pdf
?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29日,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9號)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企業生產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內容、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閥門生產及銷售的企業,位于永嘉縣橋下鎮六岙村(浙江三上機械有限公司內),總建筑面積2500m2。企業于2017年3月委托浙江工業大學工程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年產1.5萬套閥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永環建[2017]183號),并于2019年3月完成了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因發展需要,企業擬投資100萬,擴大產能,增加生產設備和噴漆生產線,于2021年08月委托浙江秉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1年9月13日通過了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的審查(溫環永建[2021]256號),項目于2021年9月投入生產。員工55人,廠區內不設食宿,企業生產實行單班8小時工作制(夜間不生產),年工作日為300天,年生產能力增至2萬套閥門。具體建設內容和過程詳見驗收監測報告。目前,主體工程工況穩定且生產負荷達到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具備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投資情況 總投資100萬元,其中實際環保投資30萬元,占總投資比例為30%。 (三)驗收范圍 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比較,實際建設情況中拋丸工序粉塵經布袋除塵器后匯入噴漆排氣筒一同排放,噴漆后的產品由晾干改為電烘干;其他實際建設內容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主要產生生產廢水(包括打磨廢水、清洗廢水、試壓廢水、噴淋廢水)和生活廢水。生活污水經廠區現有化糞池經廠區自建污水處理設施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甌江。打磨廢水、清洗廢水、試壓廢水、噴淋廢水委托東甌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 (二)廢氣 本項目主要產生冷鐓油霧、熱處理廢氣、拋丸粉塵、達克羅廢氣、天然氣燃燒廢氣。打磨工序粉塵經水簾打磨臺呈無組織形式,車間通風換氣;焊接工序廢氣呈無組織形式,車間通風換氣;拋丸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匯入噴漆廢氣一同排放;噴漆、烘干廢氣經水簾+水噴淋+活性炭吸附箱+UV光氧催化器處理達標后引至20米高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的設備運行產生噪聲。選用低噪聲、低振動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消聲、隔聲、隔振、減振等方式進行降噪,合理布置車間,妥當安排生產時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主要產生生活垃圾、邊角料、廢包裝材料、漆渣、廢活性炭、廢燈管、廢液壓油、廢油桶、廢包裝桶。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邊角料、廢包裝材料屬于一般固體廢物,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進行管理,外售綜合利用;漆渣、廢活性炭、廢燈管、廢液壓油、廢油桶、廢包裝桶屬于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貯存間,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36號)進行管理,委托浙江松茂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生活污水經自建的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排放口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動植物油類、懸浮物、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和pH范圍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二)廢氣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噴漆、晾干、拋丸廢氣凈化后監測結果中的顆粒物、VOCs、苯系物、乙酸酯類排放濃度均低于《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特別限值。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根據實際情況在廠界上下風向布置了4個監測點位,兩天六次監測結果中,TSP(總懸浮顆粒物)濃度低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非甲烷總烴在車間進出口、噴漆車間窗口外各布置1個監測點位,兩天六次監測結果中,非甲烷總烴濃度低于《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表 A.1 規定的特別排放限值。 (三)噪聲排放達標情況 驗收監測期間,北側、東側和南側共設置3個噪聲測點(廠界西側與山體相連,無法布點檢測)。兩天晝間監測中,北側、東側和南側測點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 (四)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一般固體廢物已經妥善處置。危險廢物委托處置協議已經簽訂,危廢貯存間有待于進一步規范建設。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化學需氧量、氨氮、VOCs的實際排放總量均小于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驗收結論 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監測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環境保護設施的防治環境污染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增強環保意識,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環保管理制度,執行和落實環保工作措施,記錄并妥善保存環境管理臺賬,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減少碳排放,杜絕儲存、運輸和生產過程中的“跑、冒、滴、漏”,預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廠區整潔有序,提升綠化水平。 (三)根據《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環發〔2013〕54號)、《關于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的要求》(浙環發〔2017〕29號)等文件的相關要求,完善廢氣收集系統,噴漆房進出口處安裝軟簾,提高廢氣收集率和處理效率,減少有機廢氣排放總量。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核實活性炭用量、質量,確保活性炭填充量和質量滿足工藝有機廢氣處理量要求,達到《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2026-2013)的相關要求,并及時更換。各污染治理系統應當安裝獨立電表,便于環保監控。加強運行檢測,按照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等開展自行監測,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四)強化高噪聲設備的隔聲減振設施及管理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穩定達標。 (五)規范設置污染物排放口(源)、監測采樣口、環保設施及管道、固體廢物暫存場所等的環保標志,在相應的位置懸掛環保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等。規范建設危廢貯存間。 七、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 ? ? ? 浙江新歐自控儀表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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