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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及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25日,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及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登記表》(新鴻HJ綜字第2107016號),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驗收技術規范、環評文件及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造紙尾渣、廢舊塑料再生利用的企業,項目位于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山福鎮鄭大垟村。企業于2018年11月委托浙江聯強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78000噸造紙尾渣及廢舊塑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9年1月2日通過溫州市鹿城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溫鹿環建[2019]3號),企業一期已建成投產1條造紙尾渣再生利用生產線,二期投入2條廢舊塑料再生利用生產線和1條廢舊塑料清洗造粒生產線,建成后形成1條造紙尾渣再生利用生產線、2條廢舊塑料再生利用生產線和1條廢舊塑料清洗造粒生產線,達到年再生利用58000噸造紙尾渣、20000噸廢舊塑料的生產規模。項目于2019年11月29日通過項目(一期)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本次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增加斜網過濾等工藝,造料廢水和噴淋廢水經混凝沉淀+接觸氧化+氣浮處理;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新增6套真空除煙設施、1套三級水噴淋塔+4級串聯生物噴淋設施。 公司員工人數為70人,廠區內不設食堂,住宿約25人,企業生產實行單班24小時三班制,年工作日為300天。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現企業對該項目(一期)廢水及廢氣處理設施的提升改造,于2021年06月03日進行了登記備案,備案號為202133030200000105,202133030200000106。 (三)投資情況 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及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實際總投資23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30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0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及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 二、工程變更情況 1、 本項目變動情況 項目廢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油泥與重鈣粉混合后作為生產原料,不外排,其他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 2、主體工程變化情況 經現場調查確認,項目1臺紙漿池現更改為2座紙漿塔,1臺震動篩現更改為2臺紙漿分篩機;環評中有紙漿生產工藝,但沒有紙漿成型機,現實際有2臺紙漿成型機,以上變動不影響產能。 ?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紙塑、鐵塑分離水、清洗廢水、廢氣處理噴淋廢水、造粒冷卻水、地面沖洗水及員工生活污水,造粒廢水和廢氣處理噴淋廢水收集經混凝沉淀+接觸氧化+氣浮處理后,全部回用于生產。地面沖洗水通過地面溝渠匯入集水池匯同清洗廢水和紙塑、鐵塑分離水一同經廠區廢水處理設施(斜網過濾+高效沉淀+厭氧+好氧+二沉池)處理后90%回用于生產,10%的廢水與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經生化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排放,納管至臨江沙頭組團工業小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后排放 項目廢水處理設施由臨安市建龍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設計,由企業自身完成施工,設計廢水處理工程物化處理能力200t/h,生化設計處理能力40t/h,運行時長為三班制24h。 (二)廢氣 項目造粒廢氣經各自真空除煙設施并匯總至三級水噴淋塔+四級串聯生物噴淋后一同引至樓頂排放,排氣筒高度為15米。 污水站惡臭廢氣呈無組織形式。 項目廢氣處理設施由溫州科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由企業自身完成施工。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自廢水處理設施風機等設備運行噪聲。項目通過合理布局,生產設備遠離門窗;對噪聲相對較大的設備設減振基座;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四)固體廢棄物 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造紙尾渣清洗廢渣、紙漿篩分雜質、廢過濾網及濾渣、金屬廢物、廢水處理污泥和油泥。生活垃圾、造紙尾渣清洗廢渣、廢過濾網及濾渣和紙漿篩分雜質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金屬廢物外售綜合利用;廢水處理污泥收集后外運作為填充料使用;油泥與重鈣粉混合后作為生產原料,不外排。 四、環境保護設施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6號、27號在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及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正常生產的情況下,組織對該項目進行現場監測。監測期間該項目生產工況正常,主要生產設備均投入使用,生產負荷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滿足驗收監測的要求。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監測期間,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水產生量分別為2188t、2174.5t,廢水排放量分別為197.48t、174.6t,回用率為91%、92%。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在正常工況下,廢水總排放口排放的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類、石油類和懸浮物排放濃度和pH范圍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限值要求,也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CB3172?-2015)間接排放標準;氨氮和總磷排放濃度均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間接排放濃度限值要求。 (2)廢氣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在正常工況下,項目造粒廢氣經凈化后排放的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CB3172?-2015)中表5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測得的非甲烷總烴周界外濃度最高點的監測結果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 -2015)中表9無組織排放限值的要求,硫化氫、臭氣濃度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廠界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2)噪聲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在正常工況下,項目廠界西側、北側2個噪聲監測點的晝、夜間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限值要求,東側1個測點因受周圍環境影響,而且周圍環境影響無法消除,結果無法評價。。 (4)固廢核查 項目一般固廢均已按要求妥善處置。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與竣工驗收監測報告核算,項目實際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VOCs總量均符合環評與審批意見中核定的總量指標要求。 企業已取得相應的排污權指標。 五、環境管理檢查 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有環保管理專員,負責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環保日常管理工作,并已制定有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 企業已按批復文件的要求,編寫了突發環境事故應急預案,并經管理部門備案,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六、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查驗,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升級改造提升項目及廢水處理站改造項目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備案的環境影響登記表要求建成,各項污染物均能達標排放,滿足總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同意該兩個項目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七、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驗收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開環境信息,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 2、完善廢水、廢氣處理標識和操作規程,并做好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工作及臺賬記錄,保持良好的污染物去除效果,確保達標排放。規范設置監測采樣口、排污口,完善環保設備標識牌等內容,補充廢氣管線流向標識。 3、根據《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環發〔2013〕54號)、《關于做好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的要求》(浙環發〔2017〕29號),完善廢氣收集系統,提高廢氣收集率和處理效率,減少有機廢氣排放總量。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管理,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廢水處理設施應及時加蓋,減少無組織廢氣排放。 4、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積極開展應急演練,杜絕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5、加強運行期間的日常檢測,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 總則》(HJ 819-2017)等開展自行監測,一旦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成員簽字: ? ? ? ? ? ? ? 溫州市和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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