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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
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2021年9月19日,浙江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組,根據《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嚴格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9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火力發電廠》(HJ/T255-2006)和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審批文件等的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組現場核查了企業生產和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資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內容、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根據《溫州市“十三五”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專項規劃》(溫環發[2016]102號),浙江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項目經瑞安市發展和改革局受理同意(瑞發改投受理[2016]4號),選址于瑞安經濟開發區閣巷新區112號地塊;總用地面積56666.7m2、總建筑面積56681m2;主要建設內容2臺90t/h次高溫次高壓循環流化床鍋爐、2臺15MW次高溫次高壓抽汽凝汽輪機配2臺18MW汽輪發電機及相關配套設施。設計年處置工業固廢25萬噸、干化污泥12萬噸、建筑垃圾12萬噸。 2017年4月委托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編制了《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6月5日通過原溫州市環境保護局審查批復(溫環建[2017]014號)。溫州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27日通過瑞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變更公司名稱為浙江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項目于2020年3月6日通過階段性竣工自行驗收(年處置工業固廢25萬噸),溫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20年3月20日受理該項目階段性竣工驗收申請及公示;現項目已達到年處置工業固廢25萬噸、干化污泥12萬噸、建筑垃圾12萬噸的生產能力,對該項目進行整體驗收。具體建設內容和過程詳見驗收監測報告。目前,該項目主體工程工況穩定,配套的環境保護治理設施運行正常,具備進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投資情況 總投資40544.6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950.88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4.6%。 (三)驗收范圍 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治理設施和措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項目原環評設計摻煤燃燒,現取消摻煤,將爐渣部分用于污泥混摻后燃燒(外購煤渣用于污泥混摻燃燒),以降低含水率,其余部分爐渣委托處置,現脫酸工序已取消使用,不使用消石灰,故消石灰儲倉取消;原脫硝劑使用效果不佳,故暫未投入使用,采用增加爐內脫硝時氨水的使用量來提高廢氣的脫硝處理效果;項目沉淀池兼并事故應急池和初期雨水池使用;環評建議污泥堆放區采用微負壓系統,保證臭氣不向外滲透,現階段對收集污泥含水率要求低于60%,并摻爐渣及煤渣,降低含水率,含水率較低的污泥臭氣不易外逸,故本次未設置微負壓系統;環評建議對鍋爐廢氣采取爐內SNCR脫硝、干法和半干法循環流化床脫酸、活性炭吸附二噁英、亞氯酸鈉脫硝、布袋除塵等組合煙氣超凈化工藝,實際建設為鍋爐廢氣經爐內脫硝(SNCR)+活性炭裝置+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引100米高空排放(具體變更情況詳見驗收報告中的其他情況說明);其他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為化水廢水、各類沖洗廢水、鍋爐排污水、冷卻塔循環水、職工生活污水及食堂廢水。化水廢水經中和池中和(調pH)處理后納管市政污水管網;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納入市政污水管網;各類沖洗廢水經收集至沉淀池,經沉淀處理后納管排放;鍋爐排污水經鍋爐排污降溫池降溫后回用作為循環水補水;冷卻塔循環水循環使用(循環水使用過程中加入阻垢緩蝕劑、氧化性殺菌劑、非氧化性殺菌劑),定期做清下水排入雨水管網;廢水納管進入瑞安市江南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鍋爐廢氣、固體廢料破碎、轉運點粉塵、活性炭倉儲粉塵、飛灰倉儲粉塵和油煙廢氣。 鍋爐廢氣經爐內脫硝(SNCR)+活性炭裝置+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引100米高空排放;固體廢料破碎、轉運點粉塵收集并經布袋除塵處理后于15米高空排放;活性炭儲倉粉塵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處理后于10米高空排放;飛灰倉儲粉塵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處理后于7米高空排放;油煙收集后經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25米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的設備運行產生噪聲。選用低噪聲、低振動設備,對高噪聲設備采用消聲、隔聲、隔振、減振等方式進行降噪,合理布置車間,妥當安排生產時間,加強設備維護保養,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產生的高噪聲現象。 (四)固體廢物 項目固廢為爐渣、飛灰、廢交換樹脂和生活垃圾。根據浙江碧揚環境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編制的《浙江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利用項目布袋除塵飛灰鑒定報告》中的結論,飛灰屬于一般固廢,飛灰與部分爐渣收集后一并委托溫州捷程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處置(部分爐渣用于污泥摻燒);廢交換樹脂使用周期為五年,暫未產生,待產生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置;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五)環境風險防范 ?2019年8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浙江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該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于2019年10月15日在溫州市生態環境局瑞安分局備案,備案編號為330381-2019-163-L,已基本落實有關應急設施和物資。 (六)其他 項目已安裝廢水、廢氣在線監測設備,均已通過設備驗收比對,并與浙江省污染源自動監控信息管理平臺聯網,且設有環保管理人員。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廢水排放達標情況 根據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2021年8月18日、19日,污水總排放口的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石油類、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和pH值范圍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均小于《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濃度限值,鉛、汞、鎘排放濃度均小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1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二)廢氣排放達標情況 A、有組織廢氣 根據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2021年8月16日至19日監測結果表明:1#、2#焚燒爐廢氣凈化后排氣筒中的銻、砷、鉛、鉻、鈷、銅、錳、鎳及其化合物、鎘、鉈及其化合物、氯化氫、汞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排放濃度均小于《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中相關限值要求,臭氣濃度和氨的排放速率小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排放限值,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小于《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2011)表2燃氣輪機組排放限值;破碎、轉運點粉塵凈化后排氣筒和活性炭儲倉粉塵凈化后排氣筒中的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 2021年9月10日、11日飛灰儲倉粉塵1#、2#監測結果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小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 根據蘇州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2021年8月17至20日監測結果表明:1#、2#焚燒爐中二噁英類均值小于《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5-2014)中相關限值要求。 B、無組織廢氣 根據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2021年8月17日、18日,公司廠界無組織廢氣在現場監測時,臭氣濃度、硫化氫、氨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廠界二級標準,TSP(顆粒物)、氯化氫、Pb、Cd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排放達標情況 根據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報告,2021年8月18日、19日監測結果中,3號(南側偏西)、5號(北側)、6號(東側偏北)的晝夜、4號(西側)測點的晝間噪聲排放值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1號測點(東側偏南)、2號測點(南側偏東)和夜間4號測點(西側)測點噪聲不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要求。因本項目最近敏感點為距項目北側890米的閣巷新區生活配套區,故不合格點位無噪聲敏感點。 (四)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項目產生的各類固廢已經妥善處置。 (五)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根據監測報告核算,廢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廢氣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批復提出控制指標要求。 五、驗收結論 瑞安市工業固廢與污泥無害化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項目環境評價手續齊備,環境保護設施已建成,驗收監測技術資料基本齊全,驗收監測期間污染物排放達標,環境保護設施的防治環境污染能力總體上滿足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正常運轉的條件。驗收組同意,本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一)遵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評〔2017〕4號)及有關規定,完善驗收報告的相關內容,及時公開并向生態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送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二)露天中和池需加蓋,以防雨水進入中和池,加強廢水處理設施及在線監控設施的運行維護,定期開展比對,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三)完善破碎車間、飛灰倉、污泥倉的密閉系統及集氣系統,強化破碎工段的粉塵控制措施,提高廢氣收集效率,減少無組織排放。加強各類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對焚燒爐廢氣處理措施的變化進一步進行確認。 (四)進一步加強各類固廢廢物的管理,對固廢進行分類收集、堆放、檢測,規范爐渣、飛灰等固體廢物的暫存場所,確保各類固廢廢物有效管理及處置。 (五)嚴格按照環評批復及備案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要求,落實環境污染事故防范措施,配備完善相應的應急物資,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能力。 (六)提高企業環保管理水平,繼續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加強各類車間的環保管理,環保設施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將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七、驗收組人員信息 驗收組成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名: ? ? ? ? ? ? ? 浙江天澤大有環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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