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 年產10000噸智能化綠色軟包裝復合新材料生產線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行驗收意見及驗收監測報告公示下載文件:暫時沒有下載文件
?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
年產10000噸智能化綠色軟包裝復合新材料生產線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行驗收意見 ? 2019年9月28日,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根據《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智能化綠色軟包裝復合新材料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自主驗收,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生產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經審議,提出自行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智能化綠色軟包裝新材料生產銷售的企業。項目選址于蒼南縣蒼南縣龍港鎮蘆浦繁榮路95-99號,項目用地面積為12612m2,建筑面積為17992.8m2,設計生產規模為年產10000噸智能化綠色軟包裝復合新材料生產線。 企業于2018年9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智能化綠色軟包裝復合新材料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9月4日通過蒼南縣環境保護局審批(蒼環批[2018]121號)。項目于2018年10月開工建設,2019年3月竣工。項目實際總投資688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45萬元,占總投資額的3.56%。目前該項目主體工程調試工況穩定,各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了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現場調查,建設項目與環評設計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食堂廢水和職工生活產生的生活污水。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同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匯入市政污水管網,經蒼南臨港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主要廢氣為吹膜廢氣、印刷廢氣、復膜廢氣、烘干熟化廢氣和食堂油煙廢氣。吹膜、印刷、復膜、烘干熟化工序廢氣通過一樓的集氣箱收集后,分兩條管路引至四樓樓頂后,經兩臺催化燃燒+熱量回用設備處理后27m高空排放;爐灶產生的食堂油煙廢氣經普爾美低空排放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至7m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自設備運行噪聲。企業已選用低噪聲、低振動設備;車間合理布局,生產設備遠離門窗,減小噪聲影響;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邊角料、廢印刷版、廢抹布、廢包裝桶、廢催化劑和生活垃圾。邊角料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廢印刷版、廢抹布、廢包裝桶、廢催化劑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其中廢抹布委托溫州市環境發展有限公司處理,廢包裝桶委托浦江三陽環保科技再生中心處理,廢印刷版由供應廠家回收處置,廢催化劑暫未產生,產生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9月2日~3日),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和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小于《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濃度限值。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9月2日~3日),項目吹膜、印刷、復膜、烘干熟化工序凈化后排氣筒的廢氣監測結果中,非甲烷總烴的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乙酸乙酯、異丙醇排放濃度均小于《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中PC-TWA標準值,乙酸乙酯、異丙醇排放速率均達到《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3840-91)工藝廢氣排放標準;廚房油煙凈化后排氣筒的廢氣監測結果中,食堂油煙排放濃度均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小型規模標準。無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9月2日~3日),根據實際情況于企業廠界廠界北側、東側、南側、西側、北側民房共設置5個噪聲測點,晝間廠界環境噪聲均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竣工驗收報告核算,企業排放COD、氨氮、VOCs等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五、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示企業環境信息和竣工驗收報告。 2、按照《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印刷和包裝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規范》、溫政辦【2018】99號《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溫州市七類行業整治提升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蒼政辦【2019】18號《蒼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蒼南縣包裝印刷、再生棉行業污染治理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進一步加強符合車間密閉性,完善有機廢氣收集系統,配墨、危廢暫存場所廢氣等接入廢氣處理設施;加強催化燃燒系統運行管理,進一步提高污染物凈化率,減少VOCs排放量;嚴格按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管理,加強周邊敏感點廢氣污染物的跟蹤監測,確保空氣環境質量達標,避免廢氣擾民。 3、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管理,定期檢查、維護,及時更換催化劑,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建議廢氣處理設施安裝獨立電表和VOCs在線監控裝置,便于監管。 4、強化高噪聲設備的隔聲減振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穩定達標;各類工業固廢分類暫存,按規定要求處置,規范建設危險暫存場所,補充危廢委托處置協議,完善警示標志和管理臺帳。 六、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查驗,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根據《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年產10000噸智能化綠色軟包裝復合新材料生產線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該項目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 浙江港發軟包裝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