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 年產80萬雙帆布鞋、40萬雙革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 年產80萬雙帆布鞋、40萬雙革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 2019年8月6日,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組織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會議,驗收工作組由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業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生產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依據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驗收技術規范、環評文件及批復,驗收工作組經認真討論后,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位于溫州市甌海區高桐路1790號6幢5號,其經營范圍為制造、加工、銷售鞋。租賃溫州市甌海區潘橋岳初石材加工廠與溫州市甌海潘橋張棉青青石加工廠的現有廠房進行生產,租賃建筑面積1800m2。項目建成后,將達到年產80萬雙帆布鞋、40萬雙革鞋的生產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17年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年產80萬雙帆布鞋、40萬雙革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6月9日通過溫州市甌海區環境保護局審批(溫甌環建[2017]174號)。目前項目主體工程調試工況穩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基本符合竣工驗收監測條件。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3.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年產80萬雙帆布鞋、40萬雙革鞋建設項目。 二、工程變更情況 ????工程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無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冷卻水和生活污水。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補充,不外排。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納入市政污水管網,由溫州市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二)廢氣 本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配料粉塵、注塑廢氣和粉碎粉塵。配料過程產生的配料粉塵沉降車間地面,及時清掃;粉碎機產生的粉碎粉塵沉降車間地面,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注塑廢氣經收集后引至15m排氣筒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運行。設備已合理布局,加強設備維護,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邊角料、粉碎粉塵、廢塑料、次品和生活垃圾。廢塑料、粉碎粉塵經收集后回用于生產;次品收集后全部出售;邊角料、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2019年7月9日、10日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質監測結果表明,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工業企業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關標準。 (2)廢氣 2019年7月9日、10日監測結果表明,廢氣集氣后排氣筒顆粒物、非甲烷總烴和氯化氫的排放濃度均小于《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根據實際情況在廠界布置了2個無組織廢氣監測點,項目廠界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和非甲烷總烴濃度均小于《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中的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 (3)噪聲 2019年7月9日、10日,根據實際情況于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廠界南側(1號點)、北側(2號點)設置2個噪聲測點,廠界西側、東側與其他廠相連,無法布點。現場檢測時,所有測點均為無明顯聲源。測點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兩天晝間監測中,北側測點監測結果達標,南側測點監測結果因受周圍其它企業影響,而且影響無法去除,故不做評價。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竣工驗收報告核算,企業排放COD、氨氮等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 五、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驗收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開環境信息,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 2、完善廢氣收集設施,提高廢氣收集率,定期開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檢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 3、進一步加強各種固體廢物的管理,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的暫存場所,并有明顯的標識,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臺帳和相應制度。 六、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查驗,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年產80萬雙帆布鞋、40萬雙革鞋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該項目通過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表。 ?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溫州市益銘鞋業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