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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2019年6月18日,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根據《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新鴻HJ綜字第19191號),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驗收技術規范、環評文件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專業從事TPR鞋底和PU鞋底生產和銷售的企業。企業租賃浙江紅繡球鞋業有限公司位于永嘉縣甌北街道東甌工業園區的現有廠房進行橡膠鞋底項目生產,租賃建筑面積?2563平方米。項目設計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詳見驗收報告。 企業現有職工20人,廠內設有宿舍,不設職工食堂。項目年工作300天,廠內實行單班11小時生產制。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7年4月委托浙江大學編制完成了《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7年5月5日通過永嘉縣環境保護局審批受理(永環建[2017]101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3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9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9.7%。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為原永嘉縣環境保護局審批的永環建[2017]101號文中的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建設項目。 二、工程變更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和驗收監測報告,建設情況與環評內容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污水主要為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項目生產廢水為冷卻水,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排放入污水管網,最終經甌北污水處理廠處理后排放。 (二)廢氣 項目主要廢氣為配料粉塵、密煉廢氣、開煉廢氣、硫化廢氣、拉毛廢氣。配料粉塵、投料粉塵、密煉廢氣收集后經布袋除塵設施凈化后再與收集后的開煉廢氣、硫化廢氣一起通過UV光解設施+植物除臭設施凈化后引至高空22米排放;拉毛廢氣經布袋除塵后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生產設備產生的噪聲。項目通過合理布局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邊角料、一般包裝廢料、除塵器回收粉塵、生活垃圾。邊角料由原料企業回收再利用;一般包裝廢料外售綜合利用;除塵器回收粉塵回用于配料工序;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15日在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正常生產的情況下,組織對該項目進行現場監測。監測期間該項目生產工況正常,主要生產設備均投入使用,生產負荷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75%以上,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滿足驗收監測的要求。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總氮、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的新建企業執行表2規定的水污染間接排放限值。 (2)廢氣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凈化后廢氣的低濃度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均達到《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5新建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氫排放量均達《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驗收監測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于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廠界四周共設置3個(東、西、北側)無組織監測測點。兩天六次監測結果中顆粒物、非甲烷總烴的濃度均小于《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表6現有和新建企業廠界無組織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硫化氫和臭氣濃度的排放濃度均小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表1廠界二級新擴改建標準值。 (3)噪聲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廠界3個測點晝間噪聲監測結果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 根據企業提供的數據,廢水年排放995.2噸,因此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為化學需氧量0.04976t/a、氨氮0.004976t/a,均符合環評提出的控制指標要求。 五、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查驗,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建設項目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按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通過廢水、廢氣、噪聲環境保護設施階段性竣工驗收。 六、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驗收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開環境信息,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 2、完善環保設施標識牌與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建立環保處理設施運行臺賬,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減少無組織排放。 3、按照《浙江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方案》,進一步完善廢氣收集系統,提高廢氣收集率和處理率,降低VOCs排放總量。 4、進一步加強各種固體廢物的管理,按規范設置固體廢物的暫存場所,并有明顯的標識,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臺賬和相應制度。 5、加強職工環保教育培訓和車間環境管理,各類環保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將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6、按照《溫州市制鞋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技術指導意見》(溫環發【2019】14號)、橡膠行業污染整治等文件的相關要求,按規定使用環境友好型原輔材料,膠黏劑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鞋和箱包用膠黏劑》(GB19340-2003),采用先進設備和技術,實現減量減排、達標排放。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單。 ? 驗收成員簽字: ? ? ? ? ? ? ? 永嘉縣森楠鞋材有限公司 年產200萬雙橡膠鞋底建設項目驗收工作組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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