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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及驗收調查報告公示?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 2019年5月22日,平陽縣港航管理局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進行“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建設項目 ”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驗收工作組由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項目建設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建設項目位于鰲江第四碼頭(原鰲江陸島客運碼頭),用海面積8848平方米,新建浮碼頭泊位2個泊位長共84米,包括新購置躉船2艘(40m×9m)及相關系泊設施,新建25m×5m鋼引橋1座,6.5m×6.2m橋臺1座,26.1m×5m過橋平臺1座,5m×5m撐桿墩3座。具體內容詳見驗收監測報告。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工程于2018年3月28日開工,2018年10月10日竣工。2016年1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2016年3月3日,原平陽縣環境保護局出具了關于《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平環建【2016】32號)。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800萬元,環保投資為20萬元,占總投資的2.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建設項目,調查報告依據《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本項目所屬環保治理設施已經建成,具備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實際建設與原環評、批復建設內容略有變化,但總的經濟技術指標較環評變化不大。具體見下表。 ? 工程變更情況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巡邏艇艙底含油廢水收集后委托溫州云光廢油處理有限公司處理,生活污水清運至平陽縣港航管理化糞池處理后納管。 ? (二)廢氣 施工期對施工路面進行了路面灑水抑塵。 (三)噪聲 本項目為碼頭建設,其噪聲排放基本上可以分為二類,其一是船舶鳴號產生的固定源噪聲,其二是車輛進出產生的交通噪聲。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物為生活垃圾,屬于一般固廢。項目設置生活垃圾收集點,實現日理日清。施工期懸浮泥沙收集到岸上,設臨時沉淀池處理。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2019年4月13-14日對平陽縣港航管理局污水排放口進行監測,排放口廢水的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和石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 2、噪聲 2019年4月13-14日對項目地環境噪聲進行了晝、夜間監測。本次噪聲監測在項目地廠界四周共布設了4個噪聲測點。監測結果表明,4個測點噪聲監測值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GB12348-2008)4類標準。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監測結果,本項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國家和浙江省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造成的環境影響符合項目所在地環境功能區劃確定的環境質量要求。 六、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調查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 2、項目排污收集后清運至平陽縣港航管理局辦公樓(位于鰲江鎮塘外村)排污系統,制定清運計劃并做好相關清運臺賬,按規范要求納入城市污水管網。 3、做好碼頭管轄范圍內的生態保護工作,進一步加強碼頭周圍的綠化及其管護工作。 4、認真落實碼頭運行期水質和生態環境監測計劃,制定碼頭工程運行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健全檔案。 七、驗收結論 經現場查驗,平陽縣港航管理局巡邏執法艇碼頭工程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記載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同意通過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平陽縣港航管理局驗收工作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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