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年產500萬雙泡沫鞋撐、50萬只泡沫盒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年產500萬雙泡沫鞋撐、50萬只泡沫盒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 2018年12月30日,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進行“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年產500萬雙泡沫鞋撐、50萬只泡沫盒建設項目”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驗收工作組由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工程環保設施建設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和審批部門登記備案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自主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是一家專業從事泡沫類鞋材加工的企業,租賃浙江貝普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位于永嘉縣東城街道峙口村的現有廠房進行泡沫類鞋材生產項目建設,項目建成后,達到年產泡沫類鞋撐500萬雙、泡沫盒50萬只的生產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公司于2017年5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年產500萬雙泡沫鞋撐、50萬只泡沫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7年7月7日由永嘉縣環境保護局出具項目批復文件(文號:永環建[2017]171號)。該建設項目于2017年9月開工建設,于2018年3月竣工并開始試運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150萬元,環保投資15萬元,占投資額的10%。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年產500萬雙泡沫鞋撐、50萬只泡沫盒建設項目(階段性)。驗收監測期間,公司生產工況符合階段性驗收監測要求。 二、工程變更情況 經現場調查確認,生活污水和鍋爐產生的少量濃鹽水經過共用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79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附近環境。其它部分實際建設情況與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相比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廢水排放主要為生活污水和少量鍋爐濃鹽水,生活污水和鍋爐濃鹽水經廠區共用化糞池預處理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798-1996)一級標準后排入附近環境。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鍋爐煙氣和發泡、成型及烘干有機廢氣。1鍋爐煙氣 項目燃生物質鍋爐在燃燒過程中會產生煙塵廢氣(以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計),污染物經集氣后通過排氣筒引至布袋除塵處理器中處理達標后排放。 2發泡、成型及烘干有機廢氣 項目發泡、成型及烘干工序在加工過程中會產生少量有機廢氣,因廢氣產生點較為分散,且產生量不大,現實際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來自生產設備的運行。 (四)固廢 項目主要固體廢物為生活垃圾、廢泡沫、爐渣、爐灰、除塵渣。生活垃圾、爐渣、爐灰、除塵渣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廢泡沫收集后外售綜合利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一)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和鍋爐濃鹽水,生活污水和鍋爐濃鹽水經共用化糞池預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濃度限值后排入附近環境。2018年9月21日、22日監測結果顯示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生活廢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石油類、總磷、動植物油類等項目日均排放濃度值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 (二)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廢氣主要有鍋爐廢氣和發泡、成型及烘干有機廢氣。 (1)鍋爐廢氣 項目鍋爐燃燒生物質過程中產生鍋爐廢氣,以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計。鍋爐廢氣經布袋除塵設施處理后排放。2018年9月21日、22日監測結果顯示鍋爐廢氣經處理后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排放濃度及其均值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中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制。 (2)發泡、成型及烘干有機廢氣 項目發泡、成型及烘干工藝產生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因廢氣產生點較為分散,且產生量不大,現實際無組織排放。2018年9月21日、22日監測結果顯示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濃度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三)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根據實際情況于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廠界四周布置3個噪聲測點。9月21日、22日晝夜監測中,項目1號、3號測點晝夜監測結果均未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2號測點晝間監測結果達標,夜間監測結果未達標。建議整改,對生產車間進行隔聲降噪直至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固廢 項目主要固體廢物為生活垃圾、廢泡沫、爐渣、爐灰、除塵渣。廢泡沫收集后綜合利用;爐渣、爐灰、除塵渣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 2、總量控制 企業全廠全年廢水年排放量176t/a,廢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0176t/a、氨氮0.000264t/a,均符合環評要求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02噸/年、氨氮0.002噸/年;根據項目環評及業主提供實際情況企業日生產5小時,年工作250日。根據監測結果統計,該企業SO2、NOX排放量分別為0.61875t/a,0.02475t/a,均符合環評要求排放量SO2:1.4t/a,NOX:0.84t/a。 五、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和其他資料。及時公開企業環境信息,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健全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完善環保設施的操作規程。環保設施要有經崗位培訓的專人負責管理,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將責任落實到人。生產過程中應搞好環境管理,繼續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將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3、企業應規范化廢氣排放口和監測采樣口。車間保持通風透氣,保持廠區整體環境整潔、空氣清新。加強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控和排氣筒的顆粒物跟蹤監測。 4、做好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定期維護,確保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定期開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檢監測工作,及時發現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外排污染物達標排放。 5、對噪聲源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以降低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對生產車間進行隔聲降噪直至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6、進一步加強各種固體廢物的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臺帳和相應制度。 7、將鍋爐廢氣排氣筒出口高度加高至35m,及時達到藍天保衛戰的相關要求。 六、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查驗,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年產500萬雙泡沫鞋撐、50萬只泡沫盒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基本齊全,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組原則同意通過該項目廢水、廢氣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七、驗收人員信息 驗收人員信息詳見簽到表。 驗收組成員簽字: ? ? ? ? ???????永嘉縣東城街道鴻源鞋材加工廠項目驗收組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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