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下載文件:華光.pdf
?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 2018年8月31日,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進行“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由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業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生產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選址位于瑞安市塘下鮑田中心東路101號,在現有廠區內原地技改,新增染色機、水洗機等設備,同時對鍋爐及污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設備清單詳見竣工驗收監測報告。本技改項目完成后形成年產2700萬米經編面料、500萬米緯編面料和410萬米機織面料的總規模。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于企業于2016年8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并于2016年9月26日通過溫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溫環建[2016]030號)。本技改項目于2017年4月1日開工,2018年2月竣工。調試運行時間從2018年2月~7月,已申領排污許可證:91330300145644069K001P,申領排水許可證:浙瑞排水字第2015036。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48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49萬元,占總投資額的13.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本項目各環保設施基本上達到設計要求并投入運行,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日生產負荷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75%以上,生產工況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二、工程變動情況 經現場核查,本項目建設內容與環評及審批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生產廢水應實行清污分流、分質處理回用,廢水回用率達到51%以上。企業在原有廢水處理設施基礎上,再增建了一座設計能力為1000 m3/d廢水處理設施,采用A/O生化處理工藝,由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設計并施工。生產廢水經過廠區污水處理設施處理達《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修改單中表2間接排放標準后納入瑞安市江北污水處理廠處理。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納管標準后納入市政管網后排入經瑞安市江北污水處理廠處理。 (二)廢氣 項目主要排放廢氣為鍋爐燃燒廢氣、定型廢氣、復合廢氣和食堂油煙廢氣。企業鍋爐燃燒廢氣處理由浙江義天環保設備有限公司設計施工,設計煙氣量為60000m3/h;定型廢氣處理設施采用張家港市保麗潔環??萍加邢薰驹O計安裝,共兩套;復合廢氣委托日東化工機械(上海)有限公司設計,瑞安市工業設備安裝公司安裝,共兩套。定型廢氣經定型機油煙凈化器凈化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空排放;復合工序產生的廢氣經脈沖袋式脫臭機+活性炭凈化后引至15米高空排放;鍋爐燃燒廢氣經SCR反塵器+布袋除塵+脫硫塔凈化后引至30m高空排放;食堂油煙廢氣經WLH13-8K蔚藍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至12m高空排放。 (三)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染色機、定型機、鍋爐風機等機械設備運作時產生。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同時須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態。 (四)固體廢棄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煤渣、污泥、廢料、普通包裝固廢、廢油、廢活性炭、沾染化學品的包裝材料和生活垃圾。煤渣外賣用于鋪路或制磚;污泥、普通包裝材料和廢料一并清運進行衛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廢油委托溫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處理處置;廢活性炭和沾染化學品的包裝材料委托相關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五)環境應急 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已委托編制完成《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于2017年1月3日在瑞安市環境保護局備案(備案編號:330381-2016-040-L)。廠區已設立應急事故池120m3兩座。 (六)在線監測 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廢水總排口已設置在線監測監控系統(COD自動監測儀、氨氮自動監測儀)和流量計。目前已與環保部門聯網。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治理設施處理主要污染物去除率 根據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本項目廢水治理設施主要污染物COD去除率達到96.2%以上,氨氮去除率達到99%以上。廢氣治理設施染整油煙去除率達到81.0%以上,顆粒物去除率達到88.1%以上。 (二)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2018年7月27日、28日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活污水排放口監測結果表明,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濃度限值;生產廢水排放口監測結果表明,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總磷、總氮、硫化物、色度和苯胺類的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4287-2012)及修改單中表2間接排放標準。 2、廢氣 2018年7月27日、28日驗收監測期間,項目凈化后排氣筒的廢氣監測結果中染整油煙、VOCs、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及其均值均達到《紡織染整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962-2015)表1新建企業限值,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的排放濃度及其均值均達到《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新建燃煤鍋爐標準,飲食業油煙排放濃度及其均值均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相應標準。 2018年7月27日、28日驗收監測期間,本項目廠界無組織排放廢氣氨、硫化氫和臭氣濃度排放濃度均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二級標準。 3、噪聲 2018年7月27日、28日驗收監測期間,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廠界東側晝間夜間、西側晝間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其余廠界噪聲晝間夜間未達標。 4、固體廢棄物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煤渣、污泥、廢料、普通包裝固廢、廢油、廢活性炭、沾染化學品的包裝內袋和生活垃圾。煤渣外賣用于鋪路或制磚;污泥、普通包裝材料和廢料一并清運進行衛生填埋;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廢油委托溫州中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處理處置;廢活性炭和沾染化學品的包裝內袋委托相關資質單位處理處置。 (三)總量控制 根據監測報告核算,企業全廠廢水年排放124506噸,主要水污染物的年排放量為化學需氧量6.23t/a、氨氮0.623t/a。主要廢氣污染物的年排放量為染整油煙0.347t/a、VOCs0.034 t/a、顆粒物0.163t/a、煙塵1.504t/a、二氧化硫21.11t/a、氮氧化物14.14t/a、飲食業油煙0.0081t/a,均符合溫州市環境保護局批復(溫環建[2016] 030號)和環評提出的控制指標要求。 五、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驗收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和其他資料。補充敏感點噪聲監測數據。及時公開環境信息,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2、加強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建立技術檔案,定期檢查、維修,使其長期處于最佳運行狀態,保證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 3、建議對污水處理單元池加蓋封閉,做好廠區雨污分流及污水流向布置。完善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測監控措施,按標準提高鍋爐煙囪高度,并按藍天保衛戰要求做好鍋爐淘汰替代方案。 4、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同時須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態。 5、規范各類固廢管理,做好危險廢物暫存措施,完善危廢暫存標識并及時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六、驗收結論 經資料查閱和現場核查,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年產2800萬米汽車內飾面料技術改造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齊全,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該項目廢水、廢氣竣工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 ? 簽字:
? ? ? 浙江華光汽車內飾股份有限公司項目驗收組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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