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公示?2018年5月27日,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進行了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水、氣自主驗收。驗收工作組由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生產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根據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和《溫州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指南》要求,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評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位于位于溫州市甌海婁橋工業園豪新路119號(原豪新路19號),是一家專業從事眼鏡及眼鏡配件生產、加工和銷售的企業,廠房總建筑面積18103.48m2。本項目投產后,形成年產850萬副眼鏡的生產能力(金屬框架眼鏡600萬副、塑料框架眼鏡200萬副、板材框架眼鏡50萬副)。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本項目于2010年3月開工建設,2010年10月竣工。2016年7月,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省工業環保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補辦環評,于2016年12月7日通過甌海區環保局審批 (溫甌環建[2016]207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75萬元,占總投資額的3.7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建設項目,驗收監測報告依據《新鴻HJ綜字第18002號》。本項目各環保設施基本上達到設計要求并投入運行,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日生產負荷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75%以上,生產工況符合驗收監測要求。 二、工程變更情況 ????本項目建設運行與環評審批情況基本一致,噴漆廢氣處理工藝由水噴淋+活性炭吸附變更為水噴淋+光電解工藝。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為注塑冷卻水、噴淋廢水、清洗廢水、振機研磨廢水和生活污水。注塑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凈化漆霧產生的噴淋廢水循環使用,打撈沉渣,定期排入廢水處理站。超聲波清洗廢水定期更換,經沉淀處理后并入廢水處理站。震機、水滾機廢水經絮凝沉淀處理并入噴淋廢水處理站一起處理后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至溫州市西片污水處理廠。食堂廢水經油水分離器分離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納管至溫州市西片污水處理廠。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有機溶劑廢氣、焊接煙氣、油墨廢氣、粉塵、注塑廢氣和食堂油煙。項目噴漆車間廢氣收集后經水噴淋+光電解處理后通過排氣筒引至25米高空排放;板材打磨工序粉塵經水膜除塵處理后通過排氣筒引至25米高空排放;油墨廢氣產生量很小,加強車間通風;金屬打磨經水膜除塵處理后通過排氣筒引至4米排放;廚房油煙經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引至2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來自超聲波清洗機、沖床、水簾噴漆機等設備的運行,對高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措施,項目產生的噪聲在墻壁的隔聲和距離衰減可以做到達標排放,同時須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態。 (四)固體廢棄物 本項目固廢包括生產固廢和生活垃圾等。邊角料、產品殘次品、回收粉塵、打磨廢渣和廢粒子等收集后外賣綜合利用;污水處理設施產生的污泥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漆渣、廢油漆桶目前暫存廠內危廢倉庫;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統一轉運。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凈化后排氣筒的廢氣監測中,顆粒物、二甲苯、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乙酸丁酯排放濃度及其均值均達到《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化學有害因素》(GBZ2.1-2007)中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8h加權濃度,乙酸丁酯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達到《制定地方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技術方法》(GB/T3840-1991)中推薦的方法計算標準值,油煙排放濃度達到《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18483-2001)大型規模標準。 (2)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生產廢水排放口和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廢水監測結果中,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銅、總鋅、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第二類污染物三級標準,總鎳、總鉻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第一類污染物排放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排放限值。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廠界南側、西側和北側各設置1個噪聲測點,北側測點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4類標準,其余測點執行3類標準。11月3日、4日晝間上下午監測中,南側和北側測點結果達標。 2、主要污染因子的年排放量 據驗收監測報告測算,廢水主要污染物的年排放量化學需氧量0.4992t/a、氨氮0.067t/a均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廢氣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非甲烷總烴0.3168 t/a、二甲苯0.0168?t/a、乙酸乙酯0.0946?t/a、顆粒物(粉塵)0.257?t/a,均符合環評的控制指標要求。 五、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示竣工驗收監測報告和驗收意見。 2、提高廢氣收集率及處理效率,做好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與維護,按要求對廢氣治理設施加裝獨立電表,加強車間通風換氣,定期安排廢氣無組織排放監控。對注塑廢氣設置廢氣收集管道拉高排放。 3、加強污水處理設施管理與運行,做好管理臺賬,確保生產廢水達標排放,及時申領排水許可證。 4、做好隔音降噪,加強附近敏感點噪聲監測與防護。按要求設置危廢暫存場所,補充完善危廢委托處置協議。及時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落實相應環境風險防控措施。 5、噪聲、固廢污染治理設施環保驗收由環保部門另行組織。 6、加強車間環境管理,繼續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各類環保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將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查驗,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該項目廢水、廢氣治理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 驗收組簽字: ? ? ? 溫州飛宏眼鏡有限公司驗收工作組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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