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公示?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意見
? 2018年4月21日,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對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由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環評編制單位)、杭州興洋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廢氣處理設計公司)等單位代表和3位特邀行業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環評審查意見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以下自行驗收意見: 一、? 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位于溫州市鹿城區豐門街道鞋都二期崇德路268號一層(部分)。租賃建筑面積300m2。項目實施后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2017年12月企業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月2日通過了溫州市鹿城區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溫鹿環建[2018]1號)。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8萬元,占總投資的4%。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范圍為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建設項目。項目在竣工驗收期間的生產為滿負荷,符合竣工驗收的大于75%工況要求。 二、? 工程變動情況 工程內容與環評報告基本一致,詳見竣工驗收監測報告。 三、? 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該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項目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后納管進入溫州市西片污水處理廠處理外排。 (二)廢氣 (1)有機廢氣 ?本項目在滴塑過程中會產生非甲烷總烴和DOP,滴塑機上方配套設置抽風裝置和排放管道,收集的廢氣經過水噴淋加低溫等離子凈化加UV光解后排放。排氣筒高度為23米。 (2)攪拌粉塵 ?本項目主要原材料聚氯乙烯為粉狀料,投料、作業過程中會有少量粉塵產生,為無組織排放。 (三)噪聲 項目已合理布局,生產設備遠離門窗;對噪聲相對較大的設備設減振基座;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 (四)固體廢物 四、? 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一)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污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懸浮物和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總磷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排放標準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廢氣凈化后排氣筒的廢氣監測結果中,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排放速率及其均值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廠界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濃度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無組織監控限值。 3、噪聲 監測期間,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廠界各測點晝、夜間廠界環境噪聲監測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區標準。 4、固廢 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基本得到合理的處置。 (二)污染物排放總量核算 根據監測報告核算,該公司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VOCS實際排放量均小于環評總量控制要求。 五、? 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示企業環境信息和竣工驗收材料。 2、對廢氣治理設施的噴淋廢水定期更換,更換后的廢水需預處理。 3、根據有機廢氣整治規范要求,完善廢氣收集系統,提高廢氣的收集率;進一步優化廢氣處理設施工藝,其風機風量需與車間廢氣處理量相匹配,廢氣設施需安裝獨立電表,便于監控;加強廢氣設施運行管理,定期維護,進一步提高廢氣處理效率,確保廢氣污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4、完善環保標識和操作規程,規范設置廢氣監測采樣口;規范固廢收集暫存處置,防止產生二次污染。 5、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各類環保設備要有專人負責管理,將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六、? 驗收結論 經現場查驗,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年產8萬雙滴塑鞋底和50萬雙滴塑鞋標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基本齊全,環境保護設施基本按批準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基本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該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 ? 簽字: ? 溫州市鹿城區豐門加一鞋材加工場驗收組 2018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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