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建設項目 廢水、廢氣環境 保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意見公示下載文件:1驗收意見-溫州港靈昆水泥中轉庫.doc
?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建設項目
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竣工自行驗收意見 2018年2月6日,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組織成立驗收工作組進行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竣工自主驗收。驗收工作組由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建設單位)、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報告編制單位)、南通天正鋼板倉有限公司(廢氣處理設施安裝單位)等單位代表和特邀行業專家組成,具體名單附后。 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企業經驗情況和工程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審閱了相關材料,聽取了有關單位的匯報。依據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驗收工作組經認真討論后,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建設項目選址于溫州市洞頭區靈昆街道。2014年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委托溫州市鹿城區竟成環境保護科學設計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4年通過溫州市環保局審批(溫環建[2014]019號),于2014年10月24日通過竣工環保驗收;后因市場需求,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委托浙江竟成環境咨詢有限公司編制完成《溫州剛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6年4月27日通過溫州市環境保護局審批(溫環建[2016]010號),項目于2016年8月14日開工,2017年10月20日竣工。項目實際總投資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占總投資額的6.7%。目前該項目主要生產設施和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了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監測的條件。 二、工程變更情況 經現場核查,工程內容與環評報告基本一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清洗廢水、廠區雨水通過截水溝、排水溝等進入處理措施,經過經處理后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再利用,全部用于地面、車輛沖洗;生活廢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再經沉淀池沉淀處理后,流經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生產廢水治理設施統一凈化處理,終端處理廢水全部用于旁邊煤廠內煤堆的噴淋水,不外排。 (二)廢氣 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粉塵和汽車尾氣。 (1)粉塵:筒倉呼吸粉塵和裝車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引高排放。 (2)汽車尾氣:廠區運輸距離較短,項目周邊區域開闊,汽車尾氣易于擴散,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運行噪聲和運輸車輛運輸時產生的噪聲,加強設備的維護,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杜絕因設備不正常運轉時產生的高噪聲現象。對噪聲相對較大的設備,應加強減震降噪措施。 (四)固廢 項目主要固體廢物為沉渣和收集的粉塵。沉渣運往靈昆消納場消納;除塵器收集的為散裝水泥粉塵,可以回收重新利用。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和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根據溫州新鴻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編制的《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和企業提供的其他資料表明: (1)廢水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沉淀池終端回用水上清液1#、2#、3#的pH值、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懸浮物和動植物油類排放濃度及其日均值均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一級標準,廢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廢氣 驗收監測期間,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廠界四周設置4個測點,顆粒物、非甲烷總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排放濃度均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無組織監控限值。 驗收監測期間,項目螺旋卸船除塵器排氣筒、裝車工位排氣筒和筒倉出口排氣筒的廢氣監測中,顆粒物的排放濃度及排放速率均達到《大氣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級標準。 (3)噪聲 驗收監測期間,廠界晝間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4類標準。 五、驗收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后續要求 1、依照有關技術規范,完善監測報告相關內容,及時公示企業環境信息及竣工驗收材料。 2、完善雨污水收集系統,污水沉淀循環池須有足夠的容量,保證污水不外溢。 3、加強除塵設施的運行管理,確保廢氣污染染物長期穩定達標排放。 4、繼續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制度,各類環保設備需專人管理,補充相關操作規程,環保責任落實到人。 5、有關噪聲、固廢設施依法由環保部門另行組織驗收。 六、驗收結論 經現場查驗,溫州港靈昆作業區水泥中轉庫項目二期工程建設項目環評手續齊備,技術資料基本齊全,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按批復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評批復要求建成,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經查驗合格,其防治污染能力適應主體工程的需要,具備環境保護設施正常運轉的條件。經審議,驗收工作組原則同意通過該項目廢水、廢氣環境保護設施驗收。 ? 簽字: ?溫州港集團有限公司驗收工作組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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